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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创建页面,内容为“缩略图 == 原文内容 == 蓝烛湾让渡条约 星岛区与南湾区在此达成一致: # 自条约签署时起,南湾区包括蓝烛湾在内的所有下辖地域均移交给星岛区进行管理,南湾区不复存在。但星岛区方面应满足下列条款: # 南湾区原住民仍有在原南湾区下辖地域进行建筑的权利,且不需经过星岛区方面同意; # 出于市容风貌考虑,不…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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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烛湾让渡条约
星岛区与南湾区在此达成一致:
2023年4月15日